济南离婚财产律师
15069186571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子女抚养
文章列表

关于哺乳期内子女的直接抚养规定

2018年9月24日  济南离婚财产律师   http://www.jnhylss.cn/
  依据指引:

  <一>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
  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离婚后,哺乳期内的子女,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。哺乳期后的子女,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。

  <二>最高人民法院印发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的通知

  1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随母方生活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随父方生活: (1)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; (2)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; (3)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

  2、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,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,可予准许。

 

延伸阅读: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的技巧


来源: 济南离婚财产律师  


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
  • 1.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的相关规定
  • 2.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办法的相关规定
  • 3.关于哺乳期内子女的直接抚养规定
  • 4.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力义务有哪些,应当如何行使?
  • 5.抚养权归属如何定